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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流程

【信息时间:2015-08-15 阅读次数: 】 【打印】【关闭

 

办事项目
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
责任科室
办公室
政策依据
中残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 2008 10 号)、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申请条件
或者注意事项
1. 具有本区户籍;
2. 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
提交材料
1. 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3 张;
2.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 相关病例材料。
办事流程
1. 申请: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表》、《残疾人证申请表》。
2. 受理:镇(街道)残联初审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3. 残疾评定: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残联由专家评定委员会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 审核:区残联根据区残疾人评定委员会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报南通市残联审批。
5. 制证发放:通过南通市残联审批后,区残联制作残疾人证,并送南通市残联盖章;制作好的残疾人证下发给各镇(街道)残联,由残疾人本人到各镇(街道)残联领取。
具体要求
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残疾人填写的《基础信息采集表》镇(街道)应盖章并告知残疾人残疾评定时间、地点;残疾等级评定组专家由区残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负责当日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2015 年我区残疾评定时间为每月 10 日(逢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发证时间自残疾评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对区残联残疾评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残联复议。残疾人证实行动态管理,残情变化可以申请调整等级。遗失需报纸公告后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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