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
2.
初审:村(居)在收到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送镇(街道)残联。
3.
复审:镇(街道)残联收到村(居)报送的材料,深入残疾人家庭或社区了解情况,将复审通过的名单反馈到村(居)进行公示一周,对无疑义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区残联。
4.
复核:区残联收到镇(街道)报送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确认材料是否属实,提出审定意见,并告知镇(街道)残联,由镇(街道)残联将审定意见及时通知申请人。
5.
发放:对确认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区残联在网站公布受益对象名单,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证(卡)》,自发证之日次月起享受护理补贴。同时将申请、审核、发放信息录入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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