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残疾人事业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为残疾人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亲切接见我省出席第五次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代表和在里约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我省奥运健儿,给全省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以巨大鼓舞。广大残疾人已深深认识到,是党的坚强领导为残疾人民生改善和幸福生活提供了根本保证。
5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创新创制,为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实施了持续性的实事工程,广大残疾人因此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福利。2013年3月,《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经省人大通过并实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省委、省政府连续制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都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在每年重点民生实事中,分别将残疾人就业、残疾儿童康复、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建设、残疾人托养等内容纳入其中,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残联系统始终不忘初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牢记使命,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之路;坚持融入大局,探索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努力构建社会化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圆满完成了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5年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约34.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支持苏北、苏中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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