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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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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残联《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苏残发[2020]23号)和《南通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通政规[2019]6号)规定,通州区残联邀请相关部门成立专家小组,根据《南通市通州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细则(试行)》,对申报公开购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一家儿童康复机构进行认定评估,经专家小组评定该申报机构符合审定标准,拟确定为通州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定点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一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电话形式向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反映。联系人:翟惠华 电话:0513-86121396
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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