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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儿童课间加餐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5-09-01 阅读次数: 】 【打印】【关闭

一、经研究,现对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儿童课间加餐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择优选定有资质的供货商。

二、项目基本内容

拟为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约30名残疾儿童每周提供3份6元的课间加餐套餐,一年大约9个月。本采购项目送货地点为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合同期限为本项目成交合同签订后一年。送货周期为每周一次。具体送货量以当时采购方提供的实际人数为准。

三、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货方案(可详细注明套餐组合并配以图片及文字说明)

注:所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提供至少8份单价为6元的套餐组合(组合中品种数量可以是一件单品或多件的组合,每个组合的供应商线下门店销售总价不低于6元),组合内的食品可以选择蛋糕、面包、饼干、牛奶、酸奶、膨化类等,果冻、瓜子类不得列入组合内。

3. 投标人的报价须是完成该采购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等所有费用。

4. 送货时间:中标后供货方须在采购方要求的当日指定时间(一般9点前)完成送货,并由采购方相关人员验收签字后才可离开。

5. 采购方评委小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开标确定中标人,确定后会通知中标方按照约定时间签订项目合同。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9月8日上午10时,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五、定标原则

采购方成立评委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样品进行数量、口感、供货方案、资质等方面的综合评判,最后将评委对每家投标单位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六、约束措施

1.中标方应保证货物质量,所供应的零食在供货时应在保质期内,且每次供货时应留样一份,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退换;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取消供应资格。在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须保证货物的数量,所供应货物的数量应与送货单一致,每次送货时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人数进行分别调配,调配后的份数与人数保持一致。

七、结算方式:供应商所供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按月凭供货清单、正式发票、验收单进行结账。

八、本次招标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九、开标地点: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银河路599号),联系人:顾拥军,联系电话:13862817081。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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