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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对加强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旅游休闲提供保障进行规定

【信息时间:2013-03-05 阅读次数: 】 【打印】【关闭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3]10号)(以下简称纲要),对国民旅游休闲工作进行部署。该纲要采纳了中国残联提出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为残疾人参与旅游休闲提供保障和便利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了残疾人参与旅游休闲的特点和需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纲要强调,“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街区、景区等场所语音提示、盲文提示等无障碍信息服务”;在完善公共服务方面,纲要强调要“加强培训,提高景区等场所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志愿者无障碍服务技能”;在休闲环境方面,强调要“落实对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在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方面,强调“开发适合残疾人等不同人群需要的旅游休闲产品”。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近些年来包括广大残疾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旅游休闲需求日益增长。纲要提出加强无障碍建设,是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纲要的实施,对于保障各个类别残疾人出行、参与社会生活权益,发挥行业示范作用促进我国无障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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